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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参加安徽省相关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

日期:2013-09-12浏览:

全院师生:
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》(皖教体〔2013〕4号)和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“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”校园文艺活动的通知》(皖教秘〔2013〕200号),学院决定组织参赛。现转发有关通知,请广大师生积极参与,认真组织参赛。“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”校园文艺活动参赛作品请于10月10日前,研究生同学报送院馆308室(电话63831693),本科生同学报送各自辅导员老师处。所有参赛获奖作品在学生评奖评优中按照省部级标准执行。

皖教秘[2013]200号1.pdf

安徽省教育厅关于“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”校园文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.doc

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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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9月12日